各学院:
经对2013届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确定以下及格标准,现予以通知。
一、普通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民族班)及格标准:CET4-330分
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
二、普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民族班)及格标准:CET4-310分
含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对外汉语、文秘教育、新闻学、法学、哲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统计学、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方向)、旅游管理(旅游文化方向)、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酒店管理、日语、生物技术、制药工程专业。
三、音体美师范类本科专业及格标准:CET4-285分
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
四、音体美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舞蹈学)及格标准:CET4-250分
含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民族传统体育、绘画专业。
五、舞蹈学专业及格标准:CET4-250分
六、民族班各专业及格标准:CET4-290分
七、旅游管理(旅游日语方向)及格标准:CJT4-50分
各类学生达到上述相应及格标准,即获得“大学英语Ⅳ”或“大学外语”课程4学分;未达到标准者,暂不给予相应课程学分,于2013年6月-2014年12月间继续在我校报考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及格标准后给予相应课程4学分。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5办公室),电话:7971611,联系人:赵老师。
教 务 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