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27   浏览次数:22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划定,为顺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决定复试及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具体实施,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单位在职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最低分:外语单科成绩28分,总分135分。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最低分:外语单科成绩23分,总分110分。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最低分:外语成绩25分,GCT成绩154分。

()复试名单确定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种学位类型按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所有类别领域均为差额复试。

三、复试

()复试内容和形式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两门:专业课、政治理论。面试,即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2.政治理论和专业笔试成绩满分各100分,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专业课试题命制、评卷和考务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政治理论的考务由学院组织,命题、制卷和评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命题必须以我校已经公布的招生简章所指定的参考书目为依据(招生简章点击查阅http://master.nwnu.edu.cn/xwzx/xwxx.asp?id=693)。政治理考核合格即可,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确定多组面试题目,题目难易适中,由考生抽签作答。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由学院完成,学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等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2731日前信息为准)。

四、录取

()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资格和学历审核后予以录取

五、时间安排

201318日,复试考生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初试准考证)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并在电子照片和单位两处加盖人事部门印章)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查看查询打印办法)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学院收取毕业证复印件、《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复试通知书,了解复试安排(时间、地点、标准、办法等)

19日上午80010:00政治理论考试 ,考试地点:教4-304教室。

19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笔试,  考试地点:教4-304教室。

19日下午200     综合知识面试, 考试地点:教4-4楼会议室。

111日,复试合格者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学费标准见招生简章(点击查看http://master.nwnu.edu.cn/xwzx/xwxx.asp?id=693

112日—126日,进行第一阶段面授。

六、其他事项

1.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由于此次安排时间比较紧张,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与学院联系复试相关事宜。

3. 参加复试时必须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遇特殊情况无学历证书原件者,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待我校确认证件无疑后方可参加复试。《备案表》必须有12位在线验证码。(点击查看查询打印办法);无身份证原件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近期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4.确定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学院联系方式:王老师  7971462

                     教育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