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19   浏览次数:51

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选拔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推免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推选名额

结合各学院辅导员缺额实际情况和学校推免研究生计划,全校共选拔2017年推免辅导员12名。

三、推选形式

从全校选拔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的形式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四、推选原则

推免辅导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和学校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品学兼优的标准,择优选聘、宁缺毋滥。

五、推选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

(四)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五)品学兼优,乐于奉献,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

(六)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热心从事学生工作;

(七)学习成绩优秀,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综合测评排名所在班级前50%;

(八)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和体育类英语达到350分),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雅思、托福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校级模范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同类奖项获得者和有入伍经历且服役期满者

五、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2016年9月18日至19日,申请人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学生处网页下载,一式两份)、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表(教务处成绩库打印版)、获奖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科研成果材料及其他相关推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资格审核。2016年9月20日,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2016年9月2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四)人选公示。2016年9月21日至23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面试成绩,提出拟推免辅导员人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五)签订协议。2016年9月23日,由学校确定的推免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西北师范大学推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协议书》。

六、其他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积极申请,确保推免辅导员工作顺利进行。

(二)由学校确定的推免辅导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已确定的推免辅导员不得在本科毕业当年参加毕业生择业、其他学历考试、公务员考试等相关就业安排。

(四)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室;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推免辅导员工作期满后,直接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自行解决就业。

(六)由学校确定的推免辅导员,本科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等须客观、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影响硕士生录取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即取消其推免辅导员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