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园明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论述和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艰苦奋斗、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推动全校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决定开展西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园明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评选时间:2019年11月
奖项设置:本届“校园明星”分研究生组和本科生组两个组别,类型分别为:文艺风采明星、阳光体育明星、爱心公益明星、创新创业明星、未来园丁明星、学术科技明星和自立自强明星(排名不分先后)。最终,每类将评选出1名研究生和2名本科生,授予“校园明星”荣誉称号,其他正式候选人将授予“校园明星” 提名奖。
评选程序:本次评选分为4个阶段: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评选、推荐阶段(11 月 5 日—11 月 13 日);学校评选委员会审查、确定候选人阶段(11 月 14 日—11 月 17 日);“校园明星”候选人宣传、评选阶段(11 月 18 日—11 月 25 日);“校园明星”表彰奖励阶段(11 月底)。
评选委员:
为了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需成立评选委员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并于2019年11月 13 日前将纸质版学院评选委员会名单和推荐人名单加盖印章后交至学生发展中心216室。
终审评选阶段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邀请相关领导、老师、学生代表成立校级评选委员会,负责监督评选过程和评定奖项,并为获奖者撰写“颁奖辞”。
评选要求: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 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利用学校权威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严把候选人事迹材料, 确保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候选人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