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园明星”优秀大学生
评选活动简介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论述和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艰苦奋斗、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推动全校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局面。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决定开展西北师范大学第届“校园明星”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评选时间
2019年11月
三、奖项设置
本届“交园明星”分研究生组和本科生组两个组别,类型分别为:文艺风采明星、阳光体育明星、爱心公益明星、创新创业明星、未来园丁明星、学术科技明星和自立自强明星(排名不分先后)。最终,每类将评选出 1名研究生和 2名本科生,授予“校园明星”荣誉称号,其他正式候选人将授予“校园明星” 提名奖。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文艺风采明星
在文学、音乐、舞蹈、话剧、影视、美术等方面较为突出;在本专业相关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繁荣校园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学生群体中有较强影响力;代表学校在省(市)级(含) 以上赛事中获奖者优先。
2.阳光体育明星
热爱体育运动,在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比赛中获得荣誉;在校园体育文化传播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爱心公益明星
热衷公益事业,能够组织带动身边同学长期坚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赢得广大师生的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者优先。
4.创新创业明星
能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已创造一定社会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参加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或各类产品、项目研发、创办企业等创新创业实训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5.未来园丁明星
热爱教师职业,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立志投身于西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师范生教师技能训练,且表现突出;在教育实习或支教中表现优秀,获得了实习基地师生的广泛好评。
6.学术科技明星
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影响力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拥有国际、国内发明专利一项(含)以上;在国际、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以作者(含编写人员)身份拥有所研究领域学术著作。
7.自立自强明星
在家庭或自己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能够以坚定的毅力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在助学服务岗位工作期间表现优异,考核结果为优秀;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为4个阶段: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评选、推荐阶段(11月 5日—11月 13日);学校评选委员会审查、确定候选人阶段(11月 14日—11月 17日);“校园明星”候选人宣传、评选阶段(11月 18日—11月 25日);“校园明星”表彰奖励阶段(11月底)。
五、评选委员
1.为了保证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需成立评选委员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于 2019年 11月 13日前将纸质版学院评选委员会名单和推荐人名单加盖印章后交至学生发展中心216室。
2.终审评选阶段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邀请相关领导、老师、学生代表成立校级评选委员会,负责监督评选过程和评定奖项,并为获奖者撰写“颁奖辞”。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利用学校权威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严把候选人事迹材料,确保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候选人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