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院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管理制度
发布人:单婕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53

 教育技术学院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管理制度

 目的及指导思想: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是在校团委主导下为推进我校师范类学生教师专业技能利用学生周末课余时间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为推动我院师范类学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活动有纪律性、组织性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一、每班根据各自人数特点,以10-15人为单位成立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小组,由班级推选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导训员负责本小组日常导训工作。具体导训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

 二、教育技术学院团委辅导员及学生会组织成立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督查小组,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级的各个导训小组进行督查、考勤。

 三、每次导训的督查、考勤情况将分别发送至每班班主任邮箱及学院团委办公室留底。

 四、教育技术学院对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训练同其他专业课课程同等对待,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班主任或团委请假,学生会考勤时以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为准。

 五、各个导训员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做好提前备课、导训前统一通知时间地点、统一安排本组导训情况,训练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看电影、玩手机、听音乐等其他违纪现象应立即制止。督查小组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违纪现象导训员未及时制止的、导训员迟到或未到的,将终止导训员导训资格。

 奖励及惩处:

 一、校团委给予每位导训员适当经济补贴。

 二、校团委每年评比优秀导训员,对获奖导训员颁发奖状。教育技术学院根据《教育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对获奖导训员在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加分。

 三、参加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学生,一次无故旷训者,将在教育技术学院内进行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无故旷训者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评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