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规章制度项目
发布人:单婕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63

 考勤规章制度项目

  1.  新生入学报名

  2.  每学期开校报到注册

 学生注册须知:

1、每个学期寒暑假放假前,由各班班主任和班长负责告知本班每位同学,开学的时间和注册截止时间,以及提醒同学们购买车票的日期,一切以不耽误开学注册为基准,本学院每个同学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带本人学生证到院团办完成(盖章)注册。

2、如因有重大事件不能按时到校完成注册的同学,须向班主任及学院负责开学注册部门请假,并说明事宜。

  1.  节假日请假销假

1、因公事请假者,须出示办公单位开办的正规假条予任课老师。

2、因私事请假1天内者,必须先写假条,通过班主任的审核批准,并由班长代为交给任课老师,请假方可奏效。

3、请假超过1天者,须到团委网站下载专门请假条,假条必须通过班主任的审核批准,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党委副书记的审核批准,将一份交于团委办公室,另一份交于任课老师,请假方可奏效。(此处假条为一式两份)

  1.  课堂考勤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学院学生纪律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育技术学院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   各班班长具体负责课堂考勤,班长必须以身作则、尽职尽责,监督、督促本班学生严格遵守。

 第四条   各班班长须将本班课堂考勤情况于每周五上报院团委办公室

 第五条   院团委办公室每周对学生出勤情况向全院予以通报

 第六条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本人写出申请,由班主任、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认定为请假。

 (一)一天以内请假由班主任批准;

 (三)一周内请假由院党委副书记批准。

 第七条   开课前10分钟开始考勤,点明开始后进入教室者视为迟到,两次迟到视为一次旷课。

 第八条   凡早退达到两次者,按一次旷课处理

 第九条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者,分别给与以下处分:  

 (一)累计旷课达10—19学时者,给与警告处分;

 (二)累计旷课达20—29学时者,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达30—39学时者,给与记过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教育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1.  早签考勤

 第一条  为了增强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自觉性,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加强学生早操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地点按时出操。学院早签地点在留学生公寓前,早签时间为700~720

 第三条  院学生会体育部具体负责安排每一周的点操和监操的学生干部,并提前一周通知到人,点操和监操的学生干部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点操地点。

 第四条  监操干部认真负责点操,点操结束后,点操和监操干部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名,监操干部每天必须向院学生会体育部汇报点操情况。

 第五条  点操和监操干部的相应管理:

 (一)迟到者按旷操两次计;

 (二)缺勤者按旷操四次计;

 (三)私自代点早操、弄虚作假者,按旷操五次计,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条  学生缺勤管理办法:

  1.  出勤率在0-30%之间,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15分;

  2.  出勤率在30-60%之间,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10分;

  3.  出勤率在60%-80%之间,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5分;

  4.  出勤率在80%-95%之间,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3分;

  5.  出勤率在95%以上不减分;

 第七条  出操学生不得随意找人代点早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旷操五次计,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  院学生会体育部每一周负责统计出操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下发各个班级。

 第九条  早操统计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到团学办核实改正。

 第十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1.  晚签考勤

  1.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地点按时签到。学院晚签地点在兰天公寓2号楼辅导员宿舍窗口,晚签方式为指纹签到,晚签时间为9:30~10:30.

  2.     院学生会体育部每负责统计晚签情况,未签到同学的名单将会发送给每个班的班主任

第三条    学生缺勤管理办法:

  1.  出勤率在0-30%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15分;

  2.  出勤率在30-60%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10分;

  3.  出勤率在60%-80%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5分;

  4.  出勤率在80%-95%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3分;

第四条    晚签统计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请及时联系体育部进行核对

  第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1.  各类活动考勤

  1. 各类活动以及运动会的签到,使用pu进行签到,有签退的必须进行签退,才算是完整的活动签到。

  2. 统计考勤严格按照pu的数据进行统计。

  3. 没有进行pu签到的活动,有体育委员统计活动出勤情况。

  4.    学生缺勤管理办法:

  1.  运动会与各类活动考勤,出勤率在0-30%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15分;

  2.  出勤率在30-60%之间,-10分;出勤率在60%-80%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5分;

  3.  出勤率在80%-95%之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3分;

  4.  出勤率在95%以上不减分。

  1. 晚签统计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到团学办核实改正

第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教育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